一支钢笔
作者:郴州市妇联组宣部      发布时间:2009-01-07 16:38:28

 


一支钢笔
李富华
1950年,我到湖南炎陵开展减租反霸工作。1551年,我任炎陵县塘田区委书记,在炎陵南冲村搞土地改革。当时,土地革命中,农会没收地主大量财产,有金银首饰、绸缎衣服等,我们将这些胜利果实分给群众。我驻村里的农会主席房中云从村里地主没收了一支派克笔,因为当时农会干部没有人会写字。他拿着这支钢笔对我说:“李政委,这支笔送给你”。我说:“不能要,这是胜利果实,应该分给群众。”他说:“这里只有你会写字,给其他人用不着。我顺手拿起试一下,笔很流畅好用。于是,我没有推脱,拿了这支派克笔。
有一天,县里召开区委书记会议,我带上这支笔参加会议,做记录。这时,一个同事见到我手中的派克笔,很羡慕,拿我的笔写字后说很好写,问我笔那里买的。这时县委书记申祖训来了,他也拿我的笔写了几个字,觉得笔很不错,就问我哪里买的。我如实相告说:“这笔不是买的,这是别人送的,一个农会干部送的”。申书记听说后严肃地说:“毛主席教导我们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不能拿别人的东西”。我听了很惭愧,开完会后,我回到村里,马上将笔退回给农会说:“这笔很好,但是我不要,毛主席说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我是领导不能要,如果要了,我就违反了纪律。共产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我不能要”。于是,我专门开了一个支部会议,在会议上作自我批评,将钢笔退回给农会。
这一支笔的教训伴随了我一生,在以后的工作生涯中,我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清正廉洁为民。

文章由原郴州市妇联离休老干李富华口述,市妇联组宣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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