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开展“和谐村居”“和睦家庭”创建活动
作者:花垣县妇联      发布时间:2009-01-06 23:18:41
 
  为把“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富民强县”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向深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近日,花垣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开展“和谐村居(社区)”、“和睦家庭”创建活动。
“和谐村居(社区)”创建及评选标准为“五好”。即班子好:两委班子团结共事、民主理事、公正处事、廉洁奉公;生活好:人均年纯收入5000元以上,90%农户用上自来水、彩电、沼气,无失学儿童,老弱病残有人照顾,经常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文体活动,村民精神风貌良好;守法好:村里有护村队,有调解班子,无犯罪现象,无“黄赌毒”,无重大火灾,无封建迷信,无违法生育,无群体性上访;卫生好:村组道路干净整洁,农户门前实行“三包”,饮水有安全保障,垃圾有堆放场所,无传染病传播;生态好:村绿化率达60%,村主道全面绿化,庭院绿化率达30%以上,无大的污染。
   “和睦家庭”创建及评选标准也是“五好”。即生活好: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不低于1万元,有彩电、沼气,孩子不失学;守法好:家庭无违法人员、无打牌赌博、无违法生育、无封建迷信、无乱砍滥伐;卫生好:完成改厕改栏,庭院每天保结,家里无传染病人,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品行好:夫妻恩爱、婆媳关系融,赡养老人、抚育小孩,勤俭节约、不大操大办,热心公益事业,关照贫困弱势群体;邻里好:邻里之间相互帮助,无扯皮争吵现象,和睦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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