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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研究|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奋发有为,人生出彩

作者:钟斌   来源:今日女报/凤网   发布时间:2022-05-25 22:35:59

2020年10月1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将“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作为推动妇女全面发展的中国主张。深刻理解这一重要论断,对推动中国妇女不断获得时代新发展、创造历史新价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逻辑起点 妇女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强大力量

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这是所有马克思主义者的共识。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中,人类社会的更迭和历史的延续发展归根结底是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过程,这两种生产都离不开妇女的参与。从马克思的“妇女是社会变革的酵素”,到毛泽东的“妇女的力量是伟大的,世界上什么事情没有妇女参加就不成功”,到习近平总书记的“没有妇女,就没有人类,就没有社会”,这些观点一脉相承。

基于这样的认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解放全人类的事业中,热烈支持无产阶级妇女运动。毛泽东将中国妇女作为一种伟大的人力资源,无论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还是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时期,都积极发动妇女,鼓励妇女广泛参与,将妇女的作用提高到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高度:“中国妇女起来之日,就是中国革命胜利之时。”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谈话时强调,做好党的妇女工作,关系到团结凝聚占我国人口半数的广大妇女,关系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强大力量。

妇女是我国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这是被中国实践证明了的客观事实。中国共产党一直致力于将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由科学变成现实。在党带领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中,每一场胜利都有着广大妇女的积极参与和卓越贡献。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年代,广大妇女辛勤劳作,踊跃支前,巾帼不让须眉,建立了可歌可泣的卓著功勋。在湖湘大地上,涌现出向警予、缪伯英、杨开慧、李贞、蔡畅等一大批彪炳史册的红色湘女。在如火如荼的建设时期,广大妇女走出家门,投身社会主义建设,涌现出新中国第一位女拖拉机手、第一批女火车司机等典型人物及大批女劳动模范。妇女成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被形象地称为“半边天”。在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广大妇女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在今天的新时代,妇女正在积极发挥主体作用,汇聚创新创造的“她力量”。

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既是时代的选择,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说到的“今天,我们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面向的目标更加远大,更需要我国广大妇女贡献智慧和力量”。


时代要求 妇女要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发挥独特作用

妇女要在社会参与中促进自身发展、推动社会进步。恩格斯说过,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妇女在社会参与中促进社会进步,从而提高自身社会地位,同时,社会地位的提升促使妇女更自觉更深入的社会参与,从而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在全球妇女峰会上指出:“中国实践证明,推动妇女参加社会和经济活动,能有效提高妇女地位,也能极大提升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活力。”

百年实践,中国妇女在社会参与中能力素质得到大幅提高,社会参与度不断扩大,创造的社会价值越来越凸显。到2019年底,全国在校大学生中女生达到51.7%,湖南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达到51.1%。全社会就业人员女性占比超过四成,互联网领域创业者中女性更是超过一半。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战斗中,驰援湖北的4万多名医护人员中2/3是女性,联防联控一线70%以上是女性,生产抗疫物资的车间里90%以上是女性,她们“用担当和奉献换来了山河无恙”。妇女因参与社会而发展,社会因妇女参与而进步。

妇女要在家庭建设中筑牢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基石。习近平总书记重视家庭建设,提出“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细胞健康与否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家庭是育人的原生地,培育出什么样的人关系国家前途命脉,千千万万个家庭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因此,家庭建设从来不是一家一户之事,而是国之大事,与国家治理密切相关,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

习近平总书记重视妇女在家庭建设中的作用,认为女性在家庭中有着自己的优势,肯定了妇女在培育子女品德、传承良好家风、倡导健康生活、建设幸福家庭方面的传统,提出要“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妇女要在家庭建设中引导家庭成员向上向善,要在家风培育上深植文明新风。“每个妇女都发挥一点作用,每个家庭都贡献一份力量,积聚起来就是一股强大的能量。”这种能量就是由小家庭的和谐共建而成的社会大和谐。从社会参与到家庭建设,“两个独特作用”为妇女走在时代前列建功立业指明了方向。


必要保障推进男女平等,保障妇女权益

扫清障碍、营造环境,最大限度调动妇女的潜力和创造力。妇女推进社会发展的程度不完全由自身努力所决定,而是取决于政府及全社会的努力。政府为提高妇女社会地位制订恰当的政策、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妇女的权益,便能更好地激励妇女为社会多做贡献。反之,如果社会歧视妇女,政府漠视妇女作用发挥,甚至牺牲妇女利益作为发展经济和社会的代价,必然导致妇女人力资源的闲置和枯竭,这既阻碍了妇女发展,也不利于社会的进步。马克思对此精准论断:“社会的进步可以用妇女的社会地位来精确地衡量。”

在我国,不论是革命还是建设时期,党始终将发挥妇女作用与保障妇女权益紧密连接。毛泽东曾两次指示“要发动妇女参加劳动,必须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从制度上切实保障妇女各项权利,为妇女参与革命和建设创造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2020年将“积极保障妇女权益”“让性别平等落到实处”作为中国主张向全球推出。他提出,保障妇女权益必须上升为国家意志,要以男女平等为核心,打破有碍妇女发展的落后观念和陈规旧俗,要制订更加科学合理的发展战略,创新政策手段,激发妇女潜力,推动妇女参与社会经济发展。

扫清障碍、营造环境,支持和帮助妇女享有出彩人生。“人生出彩”,对于妇女而言,是建功立业,是人生理想和梦想的实现,是人的全面发展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统一。从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来看,“人生出彩”处于自我实现层面,是生而为人最高级需要满足层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发展,两次提到“人生出彩”——“在中国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过程中,每一位妇女都有人生出彩和梦想成真的机会”“要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力量,支持和帮助妇女享有出彩的人生”,这既是新时代中国妇女发展的美好愿景,也是对政府、对社会的明确要求。

妇女的解放和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直到今天,全球男女权利、机会、资源分配仍然不平等,社会对妇女潜能、才干、贡献的认识仍然不充分,针对妇女的各种形式的歧视依然存在。虽然社会给予了妇女与男子同等的法律上的权力,但在同时给予妇女与男子同等的履行权力的机会上还有很长的距离。营造男女平等的和谐社会环境,保障妇女在自身发展和社会参与中的各项权益,是让妇女走在时代前列成就自我、造福社会的必要保障。

让妇女走在时代前列,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政府、社会和妇女提出的新要求。随着我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障各项措施的进一步落实,中国妇女完全有能力走在时代前列,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