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妇联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党建工作的突出位置,通过强化领导班子政治担当,强化思想教育阵地建设,强化领导班子主体责任落实,凝聚起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强大合力,为推动妇联工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及时传达,宣传政策,全面部署。县妇联及时召开班子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并要求单位党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好,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在接到意识形态工作通知精神时总在第一时间进行传达学习。
二是制订方案,落实责任。根据县委的文件精神,及时制订了《蓝山县妇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办公室股骨干开展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并专题研究开展妇联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组织丰富多样的正面舆论宣传,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严防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是书记带头,加强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教育,促进意识形态工作健康稳步推进。县妇联主席、党组书记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书记工程,坚持“三带头”“三亲自”,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1.抓统筹推进,完善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机制。2.抓政治统领,党组中心组及时传达学习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用党中央、习总书记的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工作,确保政治上的坚定正确。3.抓思想引领,利用党组会、干部大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党课教育、与领导干部谈心等各种时机,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4.抓舆论阵地,确保用坚定正确的政治导向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占领舆论阵地。每月不少于1次的集中学习教育,第季度一次专题党课教育。开展重走红军路活动,增强党员的为民服务意识。
四是完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制定了《蓝山县妇联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对日常的意识形态进行动态监管,及时宣传意识形态方面的组织纪律,督促党员干部遵守“十不准备”,纯洁党群众舆论环境,并明确了对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