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法院为“外嫁女”保驾护航
作者:苏仙区      发布时间:2013-05-23 10:49:43

近日,郴州市苏仙区法院成功执行了6起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为6位“外嫁女”及其子女追索征地补偿款15万余元。

2011年因城市扩建,政府征收了郴州市苏仙区白鹿洞镇卜里坪村三组部分土地,随后卜里坪三组多次召开村民会议协商如何分配土地补偿款,最终在2012年1月,卜里坪三组决定按人口给每位村民分得土地补偿款25000元,但却以村规民约为由,未分配土地补偿款给申请执行人王春等6名外嫁女及其子女。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春等6人通过咨询妇联将卜里坪三组告上了法院,要求依法分配土地补偿款。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调查得知王春等人原系卜里坪三组村民,后与他人结婚,但婚后一直在卜里坪三组生活并生育子女,遂于2012年10月16日依法作出判决,由卜里坪三组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分别支付王春等6名原告土地分配款共15万元。2013年3月,王春等6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三庭立即向被执行人卜里坪三组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由于卜里坪三组拒绝履行,执行法官又迅速赶往辖区各家银行,查询到卜里坪三组的银行存款并冻结了15万元,同时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卜里坪三组,向组长、村民做法律释明工作,以期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苏仙区法院于4月23日依法作出裁定,划拨卜里坪三组银行存款150000元分别支付给王春等6人。至此,6起“外嫁女”案得以圆满执行。

据悉,苏仙区近年来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积极探索工作思路,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法,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的维权工作大格局:一是推进妇女维权司法保护网络建设,整合资源,加强与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的联系;二是着力提高广大妇女群众的维权意识,充分发挥女法官、女检察官、律师、法律工作者组成的维权巾帼志愿者的力量,在农村、社区、厂矿企业等妇女集中的地方,重点开展面向妇女的普法宣传、咨询和诉讼服务;三是执法部门加大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现象的查处力度,从实处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本案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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