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县妇联组织妇联干部学习《湖南省公安机关办理家庭暴力案件工作规定》
作者:邵东县妇联      发布时间:2013-05-20 14:53:34

近年来,我县来妇联反映情况的妇女,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越来越多,2013年4月9日,湖南省公安厅印发了《湖南省公安机关办理家庭暴力案件工作规定》,这份《工作规定》是中国首个由省级公安机关发布的警察处理家暴案件工作规范性文件,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和儿童将得到更为全面的保护,小两口“家丑不可外扬”的时代也将成为过去式,同时也为我县受家暴妇女得到更好的保护指明了方向。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作规定》精神,进一步为受家暴妇女提供全面、优质的保护和服务,5月16日,邵东县妇联组织妇联干部学习了《工作规定》,县妇联的全体同志、全县各机关妇委会的妇委会主任、各乡镇场办的妇联主席共6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会由县妇联主席毕央贞主持。会上,毕主席要求各位妇联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湖南省公安机关办理家庭暴力案件工作规定》,要通读全文,理解全文,要加大宣传力度,并用于指导实践工作。并且要求各位妇联干部会后要向单位领导汇报,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学习,各乡镇场办的妇联主席还要组织所有的村(居委会)、社区的妇联主席学习,要将《湖南省公安机关办理家庭暴力案件工作规定》让每个老百姓知晓,真正做到邵东县家庭暴力预防工作早预防、早制止、少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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