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事眼里,她好学不倦、勤奋敬业,每天自信而淡雅的微笑让人动容;在公诉席上,她滔滔不绝、依法据理、战无不胜,是犯罪分子望而生畏的“猎手”。她就是宁乡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今年38岁的钟晓利。
她制定的《关于进一步适用刑事和解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刑事和解案件公开审查工作制度》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了重大影响。从事检察工作16年来,她先后获得省、市检察院优秀文书评比第一名、市“优秀公诉人”、市“十佳检察官”、市检察机关“优秀部门正职”、市政法系统“优秀政法干警”等称号,2005年—2010年连续6年在年度考核中获嘉奖,其中2007年记三等功1次。2012年,被评为第七届“湖南省杰出青年卫士”。
不畏艰难,勇办大案传美名
对于接手的案件,钟晓利总是全身心地投入。2007年3月12日,在办理省政法委挂牌督办的历经铺南太湖村雷跃武等7名涉黑团伙一案时,钟晓利顶住压力,细致审查,调取证据,快速将该案移送县法院起诉。经过两天一晚的出庭公诉,出庭效果显著,当时旁听的群众有200多人,县法院判决书对起诉书指控的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职务侵占罪等犯罪事实全部认定,雷跃武等7人受到应有惩罚,该案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高度统一。
2010年2月10日,公安机关以被告人贺继宇等6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移送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案由省人大常委会督办,加之侵犯多个全国驰名商标,社会关注度非常高,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而基层院没有办理此类案件经验。面对压力挑战,钟晓利仔细审查案卷、精准适用法律、精心准备庭审,贺继宇等分别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等罪,受到法律制裁。县人民检察院大力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在全省检察机关引起广泛关注,并得到省市人民检察院好评。
察微析疑,追诉漏犯建奇功
使犯罪者受到惩处,就是对广大人民利益的保护。审查案件,她总是严格把关、察微析疑,从细小的破绽中发现问题、深挖余罪、追查漏犯。
2007年3月30日,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罗焕乾等5人涉嫌盗窃罪移送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提请批准逮捕。钟晓利和办案检察官在审查发现,同案犯罪嫌疑人罗焕乾在一次供述中提到了郭冬生和谢军参与了盗窃犯罪,公安机关却没有对他们立案。同时经审查认为该案可能是一起重大的流窜作案的团伙犯罪。在检察机关有力监督下,罗焕乾案从盗窃次数8次立案监督增加到71次,犯罪金额由13万元立案监督增加到67万元。该案被认定为是一起重大的跨地区域流窜作案的团伙犯罪案件,涉及范围广、被盗的物品价值特别巨大,给群众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恐慌。本案成功立案监督盗窃主犯郭冬生最终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在县人民检察近十年的立案监督案件中是唯一的一件。
据统计,钟晓利自2001年走上公诉岗位至今,先后承办案件608件895人,无一错案。特别是担任公诉科科长期间,先后审批各类案件2267件2890人,无一错案。
钟晓利——这株成长在检察沃土中的铿锵玫瑰,正凭着对人民检察官的不懈追求,用对党、对人民的满腔忠诚和热血,执着捍卫正义,忠诚保卫平安,增添检徽的神圣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