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妇女儿童工作以机制建设和设施投入为重点,创新措施,全力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在 124 个重点监测指标中有 114 项指标符合正常发展要求,达标率为 91.9% 。2011年,我市荣获“全国实施妇女儿童规划先进集体”称号。
一是抓好机制建设,健全保障平台。一是领导力量上重点聚集。我市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妇女儿童工作,解决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编制2个;各乡镇、各部门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妇女儿童工作格局。二是政策支持上重点倾斜。出台了《关于建立吉首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关于印发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吉首市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推行了定期会议制度、督办和回复制度,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政策和制度保障。三是资金投入上重点保障。近几年共投入妇幼保健经费 867.71 万元、妇儿工委经费20万元,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二是抓好权益维护,提高保障意识。一是营造舆论环境。通过新闻媒体、印发宣传册、举办培训班、悬挂宣传图片等方式广泛宣传男女平等政策,形成关心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营造保障环境。围绕妇女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指标,积极抓好妇女儿童工作。2010年底,全市女性从业人数7.489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1.9%,比2000年上升4%。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中的女职工分别占参保人员总数的47%、52%、53%、25%、42%,在城镇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中占低保总数的52.6%。三是营造政策环境。我市对女干部给予政策性倾斜,定期举办妇女干部培训班,提升女干部工作能力,实行妇女平等参与决策。2010年底,在市乡两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妇女干部配备率达100%,其中有13名女干部任市直单位党政一把手,有处级女干部5名,科级女干部267名,女人大代表60名,女政协委员47名。
三是抓好设施建设,优化保障条件。一是加强农村学校建设。先后投入1亿多元,实施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合格学校建设,农村妇女儿童受教育条件不断改善。2010年底,全市儿童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初中阶段毛入学率、成人女性识字率、青壮年女性识字率分别比2000年增长5.17%、0.71%、8.44%、6.9%、2.35%。二是加强贫困学生就读保障体系建设。健全了一套覆盖小学到大学、公办学校到民办学校、农村到城镇的就读保障体系,累计落实各类助学资金7000多万元。三是加强卫生保健基础设施建设。以农村卫生、公共卫生、社区卫生为重点,近几年投入 1000多万元,对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改造和维修,农村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条件得到改善。2010年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产前医学检查率分别比2000年提高33%、9.5%,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比2000年下降了22.66%、22.73%;,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知识率、妇女生殖保健知识普及率到2010年提高到95%、90.1%。四是加强合法权益维护机制建设。设立市、乡法律援助站(点)15个,配备村(社区)法律援助信息员447名,各中小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形成了以市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导,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基础的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网络,先后共接待妇女儿童及未成年人法律咨询 1600 多人次,援助妇女儿童66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