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从召开的第五次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传来佳讯,武冈市妇儿工委被湖南省政府表彰为“湖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
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是推动社会发展和文明的重要力量,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实施《武冈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在纳入全市妇女儿童规划的123项监测指标中,可量化指标80项已达标77项,达标率为96.25%。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措施有力、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妇女儿童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1、妇女就业和社会保障取得新成效。相继出台了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和免费就业服务等一系列再就业政策,妇女劳动就业比例稳中有升。2010年末,全市就业人员49.54万,其中女性占46.3%;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女职工分别有1.71万人、1.66万人、1.10万人,比2000年增加1.11万人、1.6万人;城镇妇女参加失业保险人数9700人,占失业保险总人数的51.32%;城镇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达到了96.2%。
2、妇女参政议政开创新局面。我市制定出台了《2006年-2010年武冈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并定期举办优秀女干部培训班,积极壮大女性后备干部队伍。据统计,我市党代会女党代表占12.3%,女人大代表占26.64 %,政协女委员占17%,分别比2000年提高0.5%、0.14%、1.6%。人大常委中女性比例为30%,比2000年提高了近3%。市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为100%;村委、社区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分别为30%、60%。
3、妇女儿童教育事业实现新发展。九年义务教育目标基本实现,妇女儿童接受各类教育的机会大幅增加。到2010年末,全市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100.5%,均大于9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103%,比2000年上升67.9%;全市学前教育稳步发展,毛入园率达100%。同时,我们针对不同层次妇女的需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终生教育”被全市广大妇女所接受。
4、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得到新提高。卫生事业有了长足发展,市、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基本健全,有效保证了妇女儿童生命健康。2010年,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6.8%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上升至2010年的99.5%;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产前医学检查率93.2%。医疗、伤亡和生育保险全面铺开,城镇女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1.1万人。儿童身体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分别下降到7.70%;、12.80%;、2.8%,儿童“五苗”计划免疫接种率均在90%以上。
5、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有了新强化。 坚持源头维权,大力宣传法规政策,加大了对各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行为的整治和打击力度。开通了“12338”维权专线。成立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对200余起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投诉,公检法司等司法机关有效地实施了法律援助。特别是市公安机关成立了“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并在派出所、社区设立了18个反家庭暴力投诉站。市妇联共接待各类信访案件1600余件次,参与大案要案处理20余起,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