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妇女儿童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今年是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年,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监测的78项指标绝大部分达到或超过了《资兴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资兴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确定的终期目标,妇女儿童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妇女儿童发展的外部环境进一步改善。
2010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56.14亿元,人均生产总值45207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十年间年均增长14.2%。经济的持续增长为妇女发展提供了物质保障。2010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3.31亿元,卫生经费1.01亿元,妇幼保健经费60万元,计划生育事业费627万元,十年间年均增长22.4%、37.9%、9.2%、14.6%。
二、妇女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相关职能部门多方位拓展就业渠道,定期开展劳动力供需见面的“招聘洽谈会”,为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搭建了良好的交流平台,为妇女的就业与再就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同时,强化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社保稽查、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和基金管理的协同运转,使社会保险的运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一是从业人数增加。2010年,全市从业人员总数23.66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数 11.12万人,比2000年增长20.9%;女性从业人数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7%,比2000年提高2.4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为0.29万人,其中女性0.18万人。二是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2010年,企业女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失业、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达0.85万、1.65万和1.99万人,与2000年比,分别增加0.42万人、0.31万人和1.65万人,增长97.7%、23.1%和485.3%。企业女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达1.28万人,比2001年增加0.8万人,增长166.7%。2005年在全市推行了工伤保险,2010年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女职工为0.52万人,是2005年的4倍。
三、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的领域进一步拓展。
一是女干部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通过举办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青年干部培训班以及村级干部培训班,有效地改善了女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使女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2010年,全市四大机关领导干部中女干部配备率达到100%,达到了规划确定的目标。二是女干部的参政领域不断扩展,参政比例逐年上升。建立女干部轮岗机制,选派优秀女干部到基层任职,各级女干部队伍不断壮大。2010年,全市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女干部有234人,占科级干部总数的22%。处级女干部比例达到14%,其中正处级2名,副处级3名;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的党委工作部门达到71%,比2000年提高了16个百分点;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的政府工作部门达到64%,超过了规划确定的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中要配备女干部的目标;公务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了20.6%,较以前有了明显提高。农村女性参政议政权力得到保障,全市农村妇女进入村支两委和居民委员会的比例分别达到36.95%和32.13%,确保了村支两委班子有一名以上的女性。三是后备女干部培养选拔制度不断完善。为适应领导班子建设,保持后备女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坚持在德才兼备的前提下“女性优先”的原则,2010年全市后备女干部比例达到25%,乡级后备女干部比例达到29%,女干部的培养与选拔制度为我市今后女性参政议政打下了坚实基础。四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逐年提高。2010年底,市人大代表中女性代表58人,占总数的31.0 %,比2000年提高6.0个百分点;政协委员中女性委员人数 28人,占总数的 14.5%,比2000年提高6.4个百分点。
四、妇女的健康保障水平提高。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向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卫生保健服务,有效降低了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等高危人群的死亡率。一是确保妇女享有卫生健康和生殖保健服务。各医院配备妇幼卫生人员,建立完善妇儿监测系统;各医院产科建立“母子健康档案”,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管理,定期上报;及时对孕妇进行宣教,对贫困孕妇实施专项救助,督促孕妇按时进行早孕检查、产前检查、孕中期B超筛查、自我监护及住院分娩。2010年全市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为91.54%。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65%。其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57%,远远高于规划确定的70%以上的目标要求;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高于规划确定的95%以上的目标要求。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3.38%,孕产妇死亡率由2000年的 97.13/10万下降到0。开展城乡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对妇女的常见病、多发病、两癌做到早发现、早治疗。二是儿童保健服务体系得到完善。积极开展0-4岁儿童生命监测和新生儿管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对高危儿进行智力监测。加大对各级妇幼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各种孕、产妇救护,新生儿管理等各方面知识培训,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2010年,我市婴儿死亡率为6.01 ‰,比2000年的19.91‰下降了13.9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0.26‰,比2000年的22.34‰下降了12.08个千分点,都全面完成了规划要求的20‰以下和25‰以下的目标。全市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0.84%,比2000年的6.13%下降了5.29个百分点。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88.92%,比2000年的61.14%提高27.78个百分点。积极开展产前筛查、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筛查率达到24.97%。进一步完善了监测点的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发生率控制在20|万。
五、妇女儿童受教育权益进一步保障。
妇女儿童教育事业迅速发展,义务教育普及,幼教事业发展。九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将全面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2010年,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100%,小学五年巩固率达100%;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9.7%;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9.14%。义务教育阶段男女童差距逐渐消除。在大力发展基础教育的同时,我市幼儿教育事业也取得了较快发展。2010年,全市共拥有市级示范幼儿园1个,区县级示范幼儿园5个,一级一类幼儿园2个,全部达到规划要求。2010年,全市3~6岁在园幼儿总数达8071人,儿童入园率达到98.85%。许多儿童家长还致力投资儿童的一些特长技能教育,如绘画、舞蹈、体育、乐器等。女性受教育状况明显好转。2010年,全市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青壮年(15—50岁) 女性识字率为99.7%。
六、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
立足基层,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在各乡镇建立法律援助站,妇女维权工作通道,成立了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把服务送到农村,并指导工作人员与基层妇联组织建立工作联系。抓住重大节日、纪念日等时机,广泛开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活动。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在流动人口中加强妇女生殖保健和计划生育知识的宣传,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妇女法律维权体系。同时,市妇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平安家庭”和“流动妇女平安之家”创建工作。2008年完善了反家暴网络体系,在市公安局成立了反家庭暴力110报警中心,在全市16个派出所成立了反家暴110投诉站,在27个乡镇司法所成立了反家暴投诉接待室。在市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了妇女法律援助工作室。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我市各级政府采取措施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了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势头,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案发件数明显减少。2010年,全市共破获强奸案件数3件,比2000年的10件减少7件。破获组织、强迫、引诱、介绍、容留妇女卖淫案件数1件。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0件。
七、妇女儿童生活环境进一步优化。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对社会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加;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全市广大城乡的环境卫生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2010年,全市农村改水受益率67.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50.11%,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68.1%,高于规划确定的60%以上的目标要求。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54%,比2000年提高23.94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达67.96%,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均达到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城镇社区服务设施数48个,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数29个,比2000年分别增加30个和4个。
资兴市妇联
201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