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政策“扩容” -------不让一个大学生因贫困失学
作者:花垣县妇联      发布时间:2010-08-09 09:25:31

 8月4日,花垣县出台《花垣县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工作实施方案》,首次将应届高中毕业考入全日制专科的县内孤儿、农村独生子女、两女节育户子女列为可救助对象,为全面实现全县辖区内无因贫困而失学的大学生提供了新的保障。

《方案》中明确指出:凡户口在花垣县辖区内、考入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本科三批高校(孤儿、农村独生子女、两女节育户子女可放宽到全日制专科)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的,符合救助标准的贫困家庭大学生为救助对象。

据了解,2009年,花垣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受助对象为考入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本科三批以上学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的贫困家庭学生,受助学生通过严格的审查后,每人可一次性获得救助人民币1000—2000元。今年,花垣县重新调整了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工作领导小组,除决定从2010年起,每年由县财政拨付20万元用于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享受救助提升至每人2000元,形成救助的长效机制外,还将受助对象放宽至考入全日制专科的县内孤儿、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节育户子女。这一决定使县内更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能享受到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为该县全民素质的提高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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