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城律师事务所是2002年10月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共有律师30名,其中党员律师9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今年以来,该所以创建“郴资桂党建示范长廊”为契机,大力实施党建“二四六”工程,充分发挥事务所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着力提升“两种素质”,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是律师必须具备的两种基本素质。注重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影响和带动全所律师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一是以责任和奉献为重点,提升律师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八荣八耻”学习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了律师的社会责任和奉献意识。今年“七一”前夕,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前往井冈山进行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使律师党员倍加珍惜现有的良好工作环境,增强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2008年,该所向“5·12”汶川地震受灾群众捐款3万元,同时党员律师缴纳“特殊党费”5600元,为灾区人民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近年来,在党员律师的影响和带动下,全所共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80余次,为“希望工程”,为洪灾、冰灾、震灾区捐款物5万余元。此外,每年都安排律师送法下乡,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帮助600余人次,接待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二是以公平和正义为原则,提升律师职业道德素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上各种思潮泛滥,一些不健康的观念也在侵蚀着律师的头脑。针对这些问题,该所经常组织学习有关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有关律师和法官的规定,特别是新《律师法》,使全所律师在思想上重视律师工作的规范性,经受住了郴州政界和司法界的反腐斗争的实践检验。近几年我所没有一名律师在党的反腐斗争中受到牵连。同时,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注重教育律师党员把维护法律法规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机地结合起来,引导律师树立良好执业观,拥护党的领导,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本所执业多年“零投诉”。
二、大力推行“四项制度”,有效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在律师事务所运行中,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示范作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提升了党建工作水平。一是推行党员示范岗制度。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律师挂牌上岗,以党员律师应有的素质进行执业,接受社会监督。在工作中,党员律师执业诚信,认真负责,前来本所聘请党员律师办理案件的群众,十分信任党员律师的办案作风,群众对党员律师办案比较信任。二是推行联系帮带制度。每名党员律师联系1-2名非党律师开展“传帮带”活动,既促进了工作,也增进了感情,党支部的凝聚力明显增强。今年,有1名年轻骨干律师向党组织提出了申请,经研究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三是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党支部加强了民主集中制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今年,重点推行党务公开,党支部的重大决策和有关事项,及时与行政管理层通气,并通过公布栏对外公示,接受监督。支部或合伙人开展各项活动时,邀请年轻律师参加,使年轻律师能有较多的时间与党员律师或合伙人进行有效沟通,营造民主和谐氛围,既增强年轻律师主人翁意识,又使律师事务所决策更加民主科学。四是推行学习交流制度。针对年轻律师多的工作实际,我所党支部定期、不定期开展经常性的重大、疑难案件研讨活动,对所内承办的重大疑难案件进行研究讨论,鼓励年轻律师参与讨论,发表对重大、疑难案件的看法,资深律师为他们解惑释疑,帮助提升业务能力,更快成为业务能手。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全所党员律师和非党员律师办案的质量和效果。今年5月,接受杨某的委托,担任其受贿案一审辩护人,由于案情复杂、敏感,为慎重起见,承办律师提请党支部组织案情研讨,理清辩护思路,提炼辩护观点,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倾力开展“六个一活动”,真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必须体现在律师工作实践中,服务社会是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为此,该所围绕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六个一”活动,将党建工作和律师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一是办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针对社会上很多因经济困难而打不起官司的弱势群体,全所的党员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为促进此项工作,以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多少作为党员律师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量化指标。经统计,从2005年至今总计已办理137件法律援助案件,其中今年已办理22件,远远超出了每年办理一起法援案件的要求。二是服务一家困难企业。针对国有企业改制的问题,全所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积极为郴州公路机械总厂(简称机械厂)破产清算提供法律服务。保障破产清算工作依照法律和政策进行,同时机械厂的职工把一些法律问题向律师咨询,通过律师的政策解释,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抵触情绪,促进了破产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另外,驻机械厂“双联”工作组主动征求律师有关破产清算的法律意见,主动纠正不符合破产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做法,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双联”工作小组与破产职工的矛盾,使破产工作始终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三是联系一个重点工程。为推进郴州“两城”建设,该所律师作为郴州市、北湖区两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团主要骨干和市直多个行政职能部门的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在旧城改造、新城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如某工厂军转民后土地的开发建设是市里的一个重点工程,其涉及的人员多,地面广,工厂改制不彻底,法律关系复杂,律师为该工厂的开发建设提出法律意见,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肯定。四是调处一起群体纠纷。如何以政治的敏感性处理群体纠纷案件,尽力平息事态是对律师提出的政治考验。在执业过程中,处理了多起群体纠纷案件,能调解的尽量争取调解,能诉讼的决不走上访道路。近年来,该所律师共平息各类群体纠纷案件46起,及时化解了各种社会矛盾,有效促进了社会稳定工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尽到了律师的职责。五是为社区上一堂法治课。普法教育是律师的一项工作。在为政府领导、社会中坚人士提供法治教育的同时,经常为社区居民上普法教育课,先后在桂门岭社区、七里洞社区和桥口镇为群众讲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工伤管理条例等,为普及法律知识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该所一名律师是湘南学院教授,他每月都安排时间为各阶层人员上课,今年为市银行系统各行长、市政法委、市规划局等部门讲解突发事件应对法、劳动调解仲裁法等课程。六是资助一名困难学生。今年7月份,在市司法局牵头下,我所与苏仙区桥口镇结对,实施帮助贫困儿童上学的“1+1”工程。我所对考上西北工业大学、湘潭大学的2名贫困学生进行结对帮扶,以实际行动践行律师回报社会的人生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