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常宁市水口山希望中学刘月同学收到了衡阳幼儿师范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手捧这份金灿灿的录取通知书,喜悦的刘月——这位昔日的“卖花女孩”热泪盈眶,心中感慨万千。这一切来之不易,其中凝聚了妇联组织和社会热心人士的爱心付出和希望!
刘月系常宁市松柏镇人,1990年4月出生,出生后,遭生身父母遗弃,被好心的姨妈捡回去抚养。又因姨妈家庭困难、无力抚养,在她4岁时被现在的养父母收养。1997年年事已高的养父母,无力承担她的学费,最终她小学未毕业。2002年10月被人带到北京卖花,卖花期间,年仅12岁的刘月完全被老板控制,通宵达旦帮老板叫卖;如没达到要求,就要遭黑心老板毒打、挨饿……受尽了折磨。2006年刘月在北大卖花时,被北大学生发现,并将情况反映到海淀区妇联、北京市妇联。在妇联组织和公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刘月等7名卖花女孩被解救出来。北大学生和中央七台记者一起将刘月护送到湖南长沙后,由时任常宁市妇联副主席的邓凤英和维权部长陈美容将刘月接回家乡常宁。
返乡后,刘月的遭遇引起了常宁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教育局妥善解决了刘月的再就学问题。06年5月,刘月被安排就读常宁市松柏镇松阳完小六年级;2006年9月,她考入常宁市水口山希望中学;直至今年6月毕业,并以优异成绩考取免费师范生。返乡至今,刘月的学费、生活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北大学生江燕筹集予以资助。
09年7月19日,刘月到常宁市妇联求助,反映自己已考取免费师范生,但担心年龄偏大,不能被录取。得知这一情况后,市妇联邓凤英主席立即与市教育局孙承佳局长联系,了解情况,同时就这一情况向常宁市分管教育副市长张斌同志汇报,争取市级领导支持重视,尽最大努力帮助刘月。并将刘月的情况上报衡阳市妇联和湖南省妇联。省、市两级妇联领导非常重视。省妇联儿少部冷部长,衡阳市妇联资艳副主席、儿少部刑部长马上与省、市教育部门联系协调。通过协调,省市教育部门了解了刘月的实际情况,表示确定并优先录取刘月。
7月31日,湖南省开始全面录取免费师范生。8月1日,刘月接到衡阳市教育局通知,她已正式通过免费师范生审核。8月3日,刘月在常宁市教育局正式签订了免费师范生定向委培合同。8月31日,刘月收到了衡阳市幼儿师范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刘月说:“9月3日,我就可以到衡阳幼儿师范学校读书了。衷心感谢妇联领导和社会好心人给予我的真诚帮助,我将努力学习,毕业后当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传递爱心,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