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首次召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意外伤害补偿现场会
作者:肖绪红、田怡
发布时间:2009-03-20 10:58:32
永顺县召开
首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意外伤害补偿现场会
春暖花开,春光明媚。3月19日永顺县劳动局在勺哈乡小学召开了首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意外伤害补偿现场会。现场会上,该局为去年参保的一名学生受害者支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金15000元。这标志着永顺县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步入正常化、法制化运行轨道。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一项基本医疗制度。其缴费水平和待遇水平一致,并实行大病住院统筹管理,很好的实施此项制度不但增强了城镇居民抵御疾病风险能力,而且确实解决了居民住院难、住院贵的问题。永顺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自去年7月份启动以来,通过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扎实工作,目前参保人数已达到50951人,征缴基金总额185万元,争取补助资金430多万元,居民住院人次达1290人,支付补偿资金158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意外伤害补偿率达到100%。
肖绪红、田怡
200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