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湖南省留守流动儿童示范家长学校和湖南省留守流动儿童示范
发布时间:2008-12-25 19:00:20
关于表彰湖南省留守流动儿童示范家长学校和湖南省留守流动儿童示范 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决定 近年来,全省各级妇联组织与教育、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部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湖南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大力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学理念和方法,全省留守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涌现出一大批特色鲜明、成绩突出的湖南省留守流动儿童示范家长学校和湖南省留守流动儿童示范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广经验,进一步发挥家庭教育工作在关爱留守流动儿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湖南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决定,授予岳麓区银盘岭家长学校等45所家长学校“湖南省留守流动儿童示范家长学校”荣誉称号;授予衡南县三塘镇星火实验小学等9个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湖南省留守流动儿童示范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在今后的留守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希望全省的“示范家长学校”和“示范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妇联、教育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密切配合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继续做好新时期的留守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1. 湖南省留守流动儿童示范家长学校名单 2. 湖南省留守流动儿童示范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名单 湖南省妇联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08年5月18日
报:全国妇联,省委、省政府 送:省教育厅、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发:各市州妇联、直妇工委、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
湖南省妇联办公室 2008年5月13日印发 ━━━━━━━━━━━━━━━━━━━━━━━━━━━━━━━━━━━━━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