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芦淞区开展向女法官易水寒同志学习活动
作者:芦淞区 发布时间:2010-01-21 14:57:34 点击:138
易水寒,女,1956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律本科。1970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66医院服役参加工作,1983年转业到芦淞区法院(原南区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现任芦淞区人民法院正科级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易水寒同志参加工作39年来,尽职尽责,务实敬业。从事审判工作26年,本着对司法公正的不懈追求,公正高效地审结各类案件2000多件,案件质量抽查合格率100%,优秀率98%,先后荣获株洲市“优秀法官”、“办案能手”、“政法工作先进个人”,荣记三等功一次。
易水寒同志先后两次身患癌症,历经病魔折磨,但她始终心系审判工作,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在无私奉献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在患病化疗期间,身体已是极度虚弱,但她仍坚持工作,不放弃办案,被同事和群众誉为“铁人”。
中共芦淞区委书记李智得知易水寒同志的先进事迹后,做出批示要求全区干部向易水寒同志学习。一是学习她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她经常深入群众,注重调查取证,在她的审判或调解之下,有理无钱的群众打赢了官司,许多势不两立的当事人握手言和,大量的矛盾和纠纷得到了有效地化解。二是学习她求真务实、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在法院工作26年来,先后主审各类诉讼案件2000多件,每一起案件都经受住了历史的检验,赢得了领导的信任和群众的赞誉。三是学习她不畏困难、顽强拼搏的优秀品质。虽两次身患病症,但仍工作在一线,永远保持昂扬的斗志和迎难而上的坚韧品格,将个人理想同党和人民的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不断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四是学习她严以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易水寒同志把文明办案、清正廉洁作为自己的座右铭,26年来,恪守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的人生准则,坚决抵制各种说情、诱惑和压力,没办过一件人情案、金钱案和关系案,维护了司法公正,赢得了人们的理解、尊重和支持。
为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联合向全区发文,号召全区干部开展向易水寒同志学习,营造一种学先进、赶先进、比奉献、争一流、促发展的良好氛围,教育和激励全体机关干部以易水寒同志为榜样,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芦淞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