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新用户注册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借助司法手段 创新妇女维权——岳阳市妇联关于妇联干部担任法院人民陪审员的调研

作者:曾琴 发布时间:2009-10-29 14:42:51 点击:471

 人民陪审员是指按照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规定,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的公民。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是新形势下妇女维权工作与司法审判工作的有机结合,为有效畅通妇女代言渠道,依法依规保障妇女儿童的事法权益,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发挥妇联人民陪审员在司法审判实践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陪审水平,推动妇联陪审工作的良性健康发展,现将我市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况进行了调研和思考。

一、基本情况

自2005年4月实行新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以来,我市10个县(市)区妇联通过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民陪审员现有11人,11名陪审员的平均年龄为42岁,文化程度均为大学本科。三年来,参加陪审的案件171起,案件主要涉及婚姻家庭、经济纠纷、人身损害赔偿、青少年犯罪、刑事犯罪等,参加案件陪审时妇联陪审员多数为法院邀请,少数为自己主动申请,有90%以上的案件采纳了妇联陪审员意见。

二、主要成效

1、强化了妇联法律维权的职能,增强了妇联维权的主动性。长期以来妇女群众对妇联组织依法维权的能力抱有较高的期望和要求,而妇联组织传统的维权手段主要是法律咨询、宣传教育、调解疏导等,当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就很难再为求助妇女提供实质性的帮助。妇联陪审员队伍的建立,为妇联组织依法维权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借助直接参与案件审理这一维权新平台,给妇联维权工作注入新的元素,使得妇联维权工作变被动为主动。这样既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又突出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特殊性;既发挥了妇联组织的自身优势又达到了息诉止争的社会效果;既让妇联陪审员向法官学到了依法维权的真本领,又让广大妇女儿童更加知法、守法和用法。如,2007年,我市汩罗市沙溪镇妇女伏某长期遭其丈夫的家庭暴力,不堪忍受起诉离婚。男方以感情尚未破裂为由坚决不同意并扬言要报复伏某。开庭审理后,妇联陪审员和合议庭成员一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当庭宣判伏某胜诉。事后又细致耐心地做男方的思想工作,让其心服口服地接受现实,排除不安定因素和隐患。

2、创新了妇联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载体,体现了妇联维权的广泛性。妇联被妇女群众视为娘家,妇联陪审员有着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她们熟悉妇女工作,了解妇女疾苦,知晓妇女心声,是妇女群众的娘家人”“知情人”“贴心人代言人,在妇女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因此,在陪审中,妇联陪审员积极广泛地秉承“和为贵”的理念,在法律的尺度下,能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和化解矛盾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阴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从而将妇联维权工作推向新境界。如,2007年,我市君山区一对结婚十多年的夫妻,丈夫多年外出务工,几年不承担家庭的经济责任和义务,且起诉离婚,女方坚决不同意。参与合议的妇联陪审员多次找双方当事人、亲属谈心,苦口婆心地分析该家庭的矛盾焦点以及家庭不和对孩子、亲人的伤害,要求双方冷静思考,为自己今后的人生及小孩的成长切实负起责任,经过妇联陪审员多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做其思想工作,两人最后重归于好。

3、提升了妇联干部队伍的素质,彰显了妇联维权的权威性。妇联陪审员在陪审过程中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法律素质明显提高,这些富有爱心和责任感且具备法律知识的妇联陪审员,不仅在庭审中自如地运用法律竭其所能为妇女据理力争,在平常的信访接待和维权工作中,也充分利用所学知识化解矛盾,化解冲突,通过知识储备和实践锻炼,使妇联干部在理性思考、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处理突发问题等能力方面得到了提升。如,2007年我们接到上访妇女刘某的反映,丈夫因近几年赚了点小钱,思想发生变化,几年来没跟她说过话也没有夫妻之间的肌肤之亲。我们马上意识到这是家庭暴力中最残忍的冷暴力现象,针对这一案例,我们运用法律知识较好地维护了刘某的合法权益。

三、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的思考

目前妇联陪审员已成为法院的编外法官,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少数人对该制度的作用认识不到位,陪而不审盲目陪审陪审案例少的现象时有发生,陪审员队伍中工审矛盾突出,参审不均,法律知识欠缺等问题依然存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陪审工作的良性发展,应引起高度重视。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应从三个方面下功夫,确保陪审工作健康发展。

1、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确保陪审的严肃性。一是要提前介入。在开庭前妇联陪审员查阅卷宗,了解案情,增强其对陪审案件的知情度和理解度,以便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二是要发挥优势。妇联陪审员不是法律专家,更不是无所不能的超人,法院应侧重妇联陪审员的工作性质、经验等不同特点,多安排一些妇联陪审员善于调解处理的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案件类型。三是要定期观摩。要定期组织现场庭审学习,对陪审案件也要及时进行总结,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妇联陪审员的陪审能力。

2、在知识储备上下功夫,提高陪审的实效性。人民法院选聘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是对妇联工作的一种肯定,更是对妇联干部的一次挑战。要想从一名群团工作者转变为办案法官,就要不断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法官学,储备多方面、多领域的知识基础,为陪审工作积淀厚实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一是要学习法律知识。具有相应的法律知识是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基本要求,也是参与案件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虽然对于妇联陪审员来说不一定要有与专业法官所匹备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但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陪审员,仍必须熟练地掌握诉讼程序和法律的相关规定。二是要学习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要增强文化底蕴,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用更客观、更理性、更人本的心态和眼光去分析案情,使自己能在审判过程中与法官形成优势互补,提高办案质量。三是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把陪审工作作为妇联参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用心做实做好。

3、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强化陪审的针对性。一是要加强妇联干部陪审员队伍建设,支持陪审员工作,为其提供更多的学习和实践的机会。二是要发挥妇联干部陪审员的特长,有的放矢地组织其参加与妇联信访、维权工作密切相关的案件的陪审,真正成为妇女权益保护的行家里手和“中坚力量”。三是要切实打造字号人民陪审员品牌,认真参与法院陪审,切实履行神圣职责,力争使参与陪审的每一个案件经得起法律的推敲,经得起良心的责问,经得住时间的考验,经得住妇女群众的评议。


 


                                   

潇湘女性网版权所有,如需转载本站文章,请联系本站,否则后果自负!
发表评论
用 户 名: 密  码:
验 证 码: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