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复审对象的公示
   来源:省妇联组织联络部   发布时间:2021-11-12 09:22:33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做好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逐级推荐、差额评选,并经全国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初审,拟决定将衡阳市衡阳县妇联等7个单位、王冠华等9位同志作为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复审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11月15日至1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集体或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人社厅和省妇联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省人社厅绩效表彰处 0731-84900336

省妇联组织联络部 0731-82217197、82218575(传真)

电子邮箱:zzllb2007@163.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七办省妇联组织联络部

邮编:410011

附: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复审对象名单


湖 南 省 妇 联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

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拟推荐复审对象名单

一、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复审推荐对象

(7个)

衡阳市衡阳县妇联

株洲市妇联

湘潭市岳塘区妇联

常德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

张家界市慈利县妇联

郴州市宜章县梅田镇龙村瑶族村妇联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妇联

二、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复审推荐对象

(5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冠华 邵阳市大祥区蔡锷乡蒋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妇联主席

史水英 郴州市桂阳县洋市镇瓦僚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妇联主席

张植湘 湘潭市湘潭县杨嘉桥镇金福村妇联主席

龚玉娥 怀化市辰溪县辰阳镇桐湾溪村妇联主席

喻雪琴 岳阳市云溪区路口镇牌楼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妇联主席

三、全国妇联系统先进个人复审推荐对象

(4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杨香林 永州市蓝山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钟小珍 长沙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钟英姿 娄底市新化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胡红艳 益阳市桃江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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