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拒付补偿款 嘉禾法官温情调解促执行
作者:钟辉娟      发布时间:2018-06-21 16:50:59

“谢谢法官叔叔,我好久都没有看到爸爸妈妈一起笑过了”,15岁的小王拉着父母的手对执行法官和社区妇联干部感激地说道,这温馨的一幕发生在6月10日湖南省嘉禾法院执行局内。

王某(男)与欧某(女)双方因感情不和于2015年10月在嘉禾县民政局协商办理了离婚,协议约定由王某补偿欧某人民币700000元,一年内付清,逾期利息按银行利息的1%计算,协议离婚后,王某只支付欧某180000元,剩余款项一直未支付。无奈,欧某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应在判决10日内偿还欧某本金与利息合计629200元。

判决生效,王某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欧某遂申请湖南省嘉禾法院强制执行,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两人有个15岁的女儿随欧某共同生活,母女俩生活一直比较拮据。于是多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从亲情伦理,善良风俗,法律义务上做王某的思想工作。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倾心调解下,为了能让女儿有一个舒心的环境健康成长,双方终于冰释前嫌。王某也意识到自己的职责与义务,愿意执行判决,因无现金支付,便将自己名下一处郴州市区的房产过户至女儿名下,欧某也同意放弃了部分债权。

得知王某已许久未见女儿,执行法官与社区妇联干部放弃周末休息,特意通知欧某带上女儿在星期天来法院与王某签订和解协议。看到以前总是争吵不断的父母这次都露出了笑脸,小王开心极了,于是便出现了文中开头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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