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县发出今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作者:肖瑛 罗盛良   来源:江华县妇联   发布时间:2018-02-09 10:06:11

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妇联、公安、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向被申请人付某送达了该院今年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岑某向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称其与被申请人付某是夫妻关系,付某多次殴打申请人。自2017年9月以来,付某常常到其开设的店铺打架、骂人,岑某多次到妇联申请维权,到公安报警,经妇联协调和民警处理后不久付某又到店闹事,如此反复。申请人岑某受不了被申请人付某的种种行为,遂请求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该院受理此案后,民事速裁团队的法官立即核查情况。经调查审核,该院认为岑某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遂于当日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随后,该法院依法向付某送达了裁定书,同时告知付某禁止殴打、威胁、骚扰岑某及其近亲属,若违反该保护令,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对其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县妇联、公安机关及岑某、付某所在的社区均将依法积极协助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这是江华县多部门联合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一个缩影。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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