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婚调委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成效显著
作者:李辉庭
发布时间:2017-09-13 09:41:00
2015年10月,宁远县民政局、宁远县妇联联合成立“宁远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婚调委”。婚调委设在县民政局2楼,有专门的办公室和调解室,聘请了2名专职律师为调解员,调解员工资由县财政负担。人民调解员发挥专业特长,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主要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分配等事项进行调解,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自开展婚姻调解工作以来,共调解离婚夫妻367对,其中调离231对,调和136对,调解、起草离婚协议200余份,当事人满意率100%。婚调委的成立,为广大妇女和家庭提供便捷、热情的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纠纷调解等维权服务,有效的缓解了县妇联信访工作压力,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